【“三零”创建进行时】院长带头上街普法——忻州中院积极开展“三零”创建宣传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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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上午,忻州市“共创‘三零’共建平安”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忻府区日月广场举行,忻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硕才,副院长赵海生出席启动仪式,并和法院干警一起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。
此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,除重点突出“三零”创建工作,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涉及扫黑除恶、环境资源保护、婚姻家庭、妇女权益保障、基本解决执行难、非法集资、禁毒、反邪教等多方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手册。
活动当天虽然天气阴沉闷热,但干警和群众热情高涨。有的群众边看宣传手册,边围在干警周围请教法律问题。“法官同志,别人欠我钱想起诉,拿借条能直接立案吗?”“法官同志,我的案子判决了但对方就不给钱,你快告我怎么办……”活动现场,群众七嘴八舌说起了自己的烦心事。
刘硕才院长、赵海生副院长带领干警一边发放宣传资料,一边耐心细致回答群众的问题。“小伙子,这是我们法院的诉讼服务电话,这个宣传册后面还有法院的官方微信和微博,有什么问题,你都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进行反映,我们一定及时解决”……群众的热情参与和中院院领导、干警的真诚互动,绘就了夏日里一幅司法为民的温馨画面。
活动当日,累计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,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,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。
“三零”创建,是山西省委兴晋强晋的重要战略部署。下面,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“三零”创建的内容、目标、背景以及人民法院参与“三零”创建的工作重点。
一
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内容:
“零上访”“零事故”“零案件”。
“零上访”指凡涉及到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,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,全部都要在村(社区)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。
“零事故”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。
“零案件”指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。
二
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目标:
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、消除在小,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务不缺位。根本上是要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。具体目标,就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、思想道德教化作用、法治保障托底作用,实现“零上访”“零事故”“零案件”。
三
省委提出开展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背景:
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,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,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,保持社会稳定、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重大部署。山西省委致力兴晋强晋,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,构建顺应形势发展、回应群众期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作出了开展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。
四
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主体:
全市各村(社区)和辖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(包括: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景区、商场、市场、厂矿、车站、宗教场所、大型企业生产和营业网点等)。
五
人民法院参与“三零”创建工作的重点:
(一)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,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
1、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。要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、防疫秩序、市场秩序、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,严惩暴力伤医、扰乱医疗救治秩序等犯罪,严惩利用疫情诈骗、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、造谣滋事等犯罪,严惩制售假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排查预警、多元化解机制。要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,密切关注涉疫情全局性重大风险,加强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、趋势性问题的分析研判。
2、依法保障疫情期间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。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,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,深入分析研判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。要围绕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,针对性地进行解决帮扶,帮助企业纾解困难、恢复生产,稳定职工就业,立足司法职能化解疫情带来的影响,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增长。
3、健全完善涉疫情案件联动工作机制。要强化与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,对重大、敏感、复杂案件要及时听取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,按照依法处置、舆论引导、社会面管控“三同步”要求,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,做好舆论引导工作。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,保障法律正确实施。
(二)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
1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。聚焦“案件清结”,依法快审快结,推动“大案攻坚”,加强办案指导。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严厉打击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,坚决遏制和防范黑恶势力、宗族势力等干扰侵蚀基层干部队伍和基层政权。深化“打伞破网”,扩线深挖彻查。狠抓“打财断血”,实现“黑财清底”。要增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突出标本兼治,确保打深打透、除恶务尽,推动全市法院法统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审判质效,确保实现“长效常治”目标。
2、依法严惩精准打击黑恶势力。对涉黑涉恶案件要坚持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的“铁案”标准,集中优势兵力,加快审判执行进程,逐案落实推进,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,为平安忻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。
3、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。总结辖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累的经验、做法,健全工作机制。持续开展社会乱点乱象专项打击整治,针对易与黑恶势力犯罪伴生的“黄赌毒骗”、传销、走私、洗钱以及非法采矿、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活动,积极协同公安、工商、海关、国土资源、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,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,促进社会环境持续净化。
(三)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,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
1、强化诉源治理,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。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格局中,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、推动、规范和保障作用,主动做好与党委政府创建“无讼”乡村社区、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、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对接。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,加强与行政、行业、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公证、仲裁等机构的协调衔接,畅通与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法学会、行政机关、仲裁机构、公证机构、行业协会、行业组织、商会等对接渠道,联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。
2、健全诉非对接机制。要做好诉调分流工作,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,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,提供风险评估服务,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,按照自愿、合法原则,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。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行业调解、仲裁、公证等机构,全面推行公益律师值班制度,探索建立“多元参与、集成作业、一门通调”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。要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,根据纠纷类型和特点实行委派、委托调解,与相关部门、组织协同开展婚姻家庭、道路交通、物业纠纷、劳动争议、医疗纠纷、银行保险、证券期货、知识产权、涉侨涉外等专业化调解工作,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。
3、深化“分调裁审”机制改革。要建立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,根据案由、诉讼请求等要素,确定简案范围,实现精准分流。要构建科学、精准、高效的案件流转、调裁对接、程序转换机制,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、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。
(四)深入推进案件调解全程化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
1、要建立由法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,及时做好调解工作,强化诉调统筹衔接,做到能调则调,当判则判。
2、要将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、行政赔偿、补偿和国家赔偿等适宜调解的行政争议案件,全部纳入调解范围,把调解延伸到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执行工作全领域,贯穿于诉前、立案、审判、执行、申诉、信访等各个环节,贯穿于庭前、庭审和庭后全过程,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不断提升案件的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。
3、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,加大执行案件的调解力度,促成案件当事人和解,促使义务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,高效化解社会矛盾。
(五)完善涉诉信访事项办理机制,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
1、实行涉诉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,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法制化水平。在信访机构中组建专门合议庭,对上访群众涉诉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,通过立案、评估、审查、甄别、启动再审或驳回等程序,对信访案件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,努力践行习总书记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要求,把信访事项的审查和解决机制纳入法律程序中,提升信访事项的办理质效。
2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对于经审查发现涉诉信访中确实存在原生效裁判认定事实不清、适用法律不当或裁判结果显失公平的案件,及时依法启动纠错程序,从源头解决信访问题,维护上访群众合法诉讼权益。
3、加大涉诉信访事项救助力度,彰显司法人文关怀。对于经审查发现涉诉信访事项虽裁判结果正确,但群众诉讼利益因客观原因或社会保障不足而遭受损失的,及时进行救助评估,对符合条件的事项给予必要的救助,通过人文关怀和柔性司法,消除群众心理抵触,促进信访矛盾的实质性解决。
4、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建立全省法院涉诉信访信息处控平台。对全市法院信访接待部门受理的信访案件,实行有访必接,有案必录,增加网上接访、跨域接访功能,实现中院对全市信访案件录入和办理情况实时掌握,将两级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统一纳入处控平合,实行案件化办理,做到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首接负责、全流程节点管控。
5、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和无理闹访,维护司法权威。对于经审查评估后认定为无理上访的当事人,向其送达无理上访告知书,同时启动案件终结程序,对其所涉信访事项予以终结。案件终结后,信访人持续信访的,坚决依法予以打击,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。
6、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机制,满足群众多元利益诉求。对于信访群众诉求中涉及专业或行业领域的标准问题,邀请行业代表和专业人员对信访事项进行评估,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或类案裁判标准问题长期上访的案件,主动邀请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社会团体代表、基层组织代表和律师参加案件论证会,借助社会力量对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多元化解,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和信访事项办结质量。
(六)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战斗堡垒作用,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
1、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。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,以乡镇(街道)、派出所、司法所、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为节点的全覆盖联动联调工作网络。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,做好与基层党组织、政法单位、自治组织的对接。普遍建立诉讼服务站、法官联络点,加强巡回服务、上门服务,为辖区内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,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。
2、妥善审理涉“三农”案件。积极参与整顿农村市场经济秩序,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、假化肥、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,依法打击各类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。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合同纠纷、涉乡村旅游、森林康养、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案件,保护家庭农场、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,促进农业转型升级。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,加大就地办案、公开审判力度,强化法治宣传,扩大办案效果。
3、加强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司法引领作用。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,提升人民法庭科学化水平,加强对社情民意的调查研究,认真了解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规则习惯,努力实现司法裁判的法理情相统一。在构建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司法推动作用。
(七)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
1、落实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普法责任制。不断推进全市法院普法工作深入开展,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,充分利用审判流程公开、庭审活动公开、裁判文书公开、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。
2、建立普法工作新闻策划和议题设置机制。要针对媒体宣传特点和信息采集角度,围绕社会热点、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工作,加强议题设置,通过媒体策划会、新闻联络人例会等形式,策划新闻宣传亮点。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,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、培育法治理念、树立法治意识。
3、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。要根据案件情况,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,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解读,及时释疑解惑,使案件审判、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成为向人民群众普法的过程。完善法官以案释法制度,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。要严格落实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》,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、整理、研究和发布工作,确保以案释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。
(八)加强单位内部管理,及时堵塞漏洞问题
1、加强防范力量建设。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,完善要害保卫、守卫防护、巡逻检查、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保卫制度,完善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,定期开展应急处突实战演练,不断提升防范和控制能力。要按照“五管要害”部位的物防标准,加强物防设施建设,确保其有效管用。要加强智能化设施建设,普及视频监控系统运用,深入应用信息化采集汇总等智慧功能,实行重要部位、易发案部位全覆盖。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监控,及时掌握信息动态,深入分析研判,强化正面宣传,注意舆论疏导,避免、清除社会误解。要加强应急处突体系建设,围绕决策指挥、预案制定、现场处置、应急保障等环节,形成统一指挥、反应灵敏、协调有序、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。
2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。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,对于临时用工、技术服务、施工作业等流动性人员,按照“谁用工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管理,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。与驻地公安、消防等部门密切协作,加强对机关、宿舍区内外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,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突出问题。落实干警学法培训制度,完成学法任务,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;信仰法治、坚守法治、弘扬法治,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忻州建设的能力水平。开展廉洁司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活动,建设信念坚定、执法为民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;推进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全面提升干警道德素养。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,以信息化为引领,以基础建设为支撑,坚持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依法办事,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3、加强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。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,严格遵守警车使用“九严禁”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,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,预防和减少车辆事故发生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,加强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,防止发生失(泄、窃)密案(事)件发生。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,达到“四会”标准;落实消防值班、巡查等项制度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;消防设 施、器材经常保持良好安全状态。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,防止危害干警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案(事)件发生。管理好案卷资料,结案卷宗及时归档;保守审判执行秘密,防止因泄密导致恶意侵害;落实好庭审、执行、押解、调查取证、接待当事人等各项安全措施,确保办案人员安全。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,必须要制定安保方案,按程序报批,并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,强化办公区(宿舍区)安全管理,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办公区(宿舍区),做好安检和登记;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,严禁私拉乱扯电源或超负荷用电,做好重点部位管控,“五管要害”部位“三铁一器”齐全完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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